轉發省地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和遼寧省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
沈地稅發〔2009〕40號 頒布時間:2009/3/16 12:12:35
轉發省地稅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和遼寧省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
沈地稅發〔2009〕40號
稽查局,各分局、縣(市)局: 現將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遼地稅函〔2009〕25號)和《關于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遼地稅函〔2009〕27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有關問題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順利進行 2008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的第一年,給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帶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各分局、縣(市)局(以下簡稱各分局)領導要切實提高對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周密安排,抓好落實,認真做好培訓和總結工作。對在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在搞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上報市局,確保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順利進行。 二、充分利用“金稅三期”現代化信息手段,強化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宣傳、輔導 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是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關鍵環節,各分局要充分利用“金稅三期”這一現代化信息手段,做好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各分局稅政管理部門要做好綜合協調工作,切實抓好所得稅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宣傳、輔導工作,要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的作用,分行業、分類型、分層次、有針對性地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申報輔導等工作,幫助企業理解政策、了解所得稅匯算清繳程序和報送的有關資料,引導企業有序、及時、準確進行年度納稅申報,使所得稅的納稅申報和匯算清繳工作高質量的完成。 三、提高企業所得稅申報率 各分局要根據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印發〈遼寧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遼地稅函〔2008〕255號)、《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補充通知》(遼地稅函〔2009〕13號)的精神和“金稅三期”工作的要求,提高所得稅申報錄入質量和效率。加強內部培訓,使窗口受理人員清楚企業所得稅的政策規定和審核管理程序,認真審核企業申報的資料是否齊全、數據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相符。重點審核收入和支出明細表、納稅調整明細表,特別注意審核比對會計制度規定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的項目。通過審表、錄表發現問題,對申報錯誤和疑點,要及時要求企業重新申報或者補充申報,提高所得稅納稅申報率。 四、進一步加強對企業所得稅審批備案事項的管理 要充分領會《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遼地稅發〔2009〕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減免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8 ]111號)等文件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依法行政、依法治稅的原則,做好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各分局要加強對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的管理,定期核查減免稅企業的資格、條件和減免期限等,對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實行臺賬管理,使所得稅優惠政策充分、公平、有效地發揮經濟調節作用。 五、加強跨地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管理 各分局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文件精神,及時準確的掌握我市企業總分機構戶數、資產、人員和主要經濟指標等信息情況,主管地稅機關應督促檢查總機構或分支機構按稅收法規規定計算傳遞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預繳分配表情況,切實做好總機構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 六、做好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填寫、錄入工作 (一)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應報送納稅申報表的種類 適用查賬征收的企業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報送綜合申報表、遼寧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A類)。適用核定征收的企業在年終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報送綜合申報表、遼寧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B類)。 (二)所得稅匯算報表填寫要求 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要求企業單獨填寫一張綜合申報表(標明所得稅匯算),此綜合申報表必須只填寫一個所得稅稅種。稅款所屬期為年度,如2008-01-01-2008-12-31。綜合申報表后面附遼寧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A類)及附表,或遼寧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B類)并將其裝訂在一起。 (三)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錄入時限要求 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時限為2009年2月1日-5月31日,不受每月15日前的征期限制。各分局要嚴格執行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遼地稅函〔2009〕25號)文件的規定,在2009年6月30日前完整準確地完成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數據錄入和修改工作,便于市局自動生成全市《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匯總表》,此項工作將作為對各分局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考核內容。 (四)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錄入信息要求 由于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附表具有校驗功能,在錄入時發現企業綜合申報表申報的稅款與所得稅年度納稅(匯算)申報表出現不一致的,要及時修正。各分局對本單位未匯算清繳和匯算清繳錯誤情況進行自行查詢處理,保證匯算清繳工作圓滿完成。 七、認真做好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總結 各分局要認真做好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總結工作,認真分析匯算清繳數據,做到數據統計真實、準確。數據分析要全面、透徹,發現稅收管理漏洞,研究改進措施,進一步提高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總結的質量。 各分局于2009年7月5日前上報《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總結》,主要內容包括: 1.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主要做法,采取措施; 2.所得稅匯算清繳收入分析,具體包括:匯算清繳收入情況、稅源結構分布情況、匯算收入增減變化及原因; 3.查實、核定征收企業戶數及征收企業所得稅額情況; 4.所得稅稅收政策貫徹落實情況及存在問題; 5.所得稅管理工作經驗; 6.所得稅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電子文檔上傳至FTP/市局/所得稅處/“2008年度所得稅匯算報告”文件夾。 附件:《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 《關于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
二ΟΟ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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