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啟事
頒布時間:2011/7/10 12:12:56
尋人啟事 讀尋人啟事的時候,女孩正坐在長椅上,濃濃的樹陰牢牢籠罩著椅子,這就像母愛,寒冷而又郁悶,女孩無言。
用女孩的邏輯講,母親愛的不是她,母親除了愛好掙錢之外,最大的偏愛就是苛求她。必須、不準、專制、獨裁是女孩給母親的定義,并作為對母親的代稱。
離開這個沒有溫暖的家,女孩蓄謀已久。女孩在留下這樣一張紙條后,終于把計劃變成了現實:“媽,我走了,別找我,我會活得很好。別忘了,我很漂亮。”
讀這留言,女孩感到報復的快意。
令女孩滿意的是,母親第二天就調動了a市的新聞媒體,登了尋人啟事,這要花許多錢的。能讓母親花不必要的錢,女孩心里高興。
你永遠找不到我。女孩甩甩頭向火車站走去。在b市,女孩賣報,做工。只有在離家的時候才能品味出家的溫暖。
半個月后,母親把尋人啟事散發到了b市,這次的尋人啟事頗有一些檢討書的味道:女兒,回來吧,媽不再、、、、、、不再、、、、、、女孩開始慚愧。可不能就這么投降,女孩咬咬牙又去了c市。
每天晚上抱著尋人啟事的報紙入眠,已經成了離家女孩的一種習慣。在c市的兩個月里,沒有新的尋人啟事,女孩感到失落和不安。
后來,女孩終于在《c市日報》上找到了一篇與自己有關的文字,但不是尋人啟事,而是一則生日祝福:“女兒,生日快樂!”短短的幾個字讓女孩失眠了。
給母親打電話,女孩第一次撥通了這個自己私下默念過百遍、千遍的號碼。“此用戶尋女未歸,請留言。”掛上電話女孩已淚流滿面。合同期總算結束了,女孩風塵仆仆趕回a市,她顫抖著按響門鈴,開門的卻是個陌生人。原來,為了籌資找女兒,幾天前,母親將房子賣掉,去了南方。
第二天,報紙上多了一則啟事:
尋母,速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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