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地稅函〔2015〕176號 頒布時間:2015/7/1 20:11:41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遼地稅函〔2015〕176號
各市地方稅務局,綏中、昌圖縣地方稅務局:
一、加強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的稅法宣傳工作
省政府決定對我省出租房屋實行綜合征收率,是為了平衡省際間的稅收負擔,進一步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出租房屋實行綜合征收率自2015年7月1日開始執行,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地稅部門要充分利用辦稅服務廳、12366等納稅服務窗口和網站向納稅人做好出租房屋實行綜合征收率的稅法宣傳工作,力爭使每個納稅人都能第一時間知曉稅收政策。
二、做好納稅核定工作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按照省政府和省局確定的《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分劈比例表》(見附表)的有關規定,及時修改出租房屋所有納稅人的納稅事項核定,準確核定納稅人的稅目和稅率。
三、布置納稅人做好納稅申報工作
省局按照遼政辦發﹝2015﹞54號第四條“個人、企業或單位出租房屋,以租金為計稅依據,按以下標準計稅:個人、企業或單位出租住房,按照綜合征收率4%計征各稅;個人、企業或單位出租非住房,達不到營業稅起征點的,按照綜合征收率7%計征各稅;達到營業稅起征點的,按照綜合征收率12%計征各稅(企業或單位綜合征收率不含企業所得稅)”的規定,調整了出租房屋各稅費的稅目和分劈比例,納稅人在申報納稅時,應按申報表對應的選項正確填寫各稅費的納稅申報表。
四、各市要及時準確地調整代開發票綜合征收率
各市地方稅務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及省局制定的《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分劈比例表》及時修改相關軟件,保證代開發票工作的有序進行。
五、密切跟蹤政策的執行情況
各級地方稅務局要定期檢查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的執行情況,認真分析政策效應,省局將赴各地做專項調查。各地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省局溝通。請各市局于年底前將出租房屋綜合征收率貫徹落實情況的專項報告上報省局。
遼寧省地方稅務局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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