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综合一区在线观看_国内视频在线观看_高潮流白浆视频_大肉大捧一进一出免费视频网址 - 91短视频在线下载官网

首頁
關于我們 稅收法規 財政法規 經濟法規 稅收籌劃 稅收專題 政策解讀 在線答疑 同業交流 財稅處理 輕松學稅 自我測試 實用工具 休閑娛樂 聯系我們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個人所得稅-正文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稅發[2010]8號 頒布時間:2010/1/15 12:12:50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稅發[2010]8號
頒布時間:2010-1-15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西藏、青海、寧夏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規定,為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管操作規定
  根據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管辦法。
  (一)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其轉讓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和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相結合的方式征收。
  1.證券機構的預扣預繳申報
  納稅人轉讓股改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股改復牌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納稅人轉讓新股限售股的,證券機構按照該股票上市首日收盤價計算轉讓收入,并按照計算出的轉讓收入的15%確定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以轉讓收入減去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并預扣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已扣的個人所得稅款,于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并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見附件1)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應按每個納稅人區分不同股票分別填寫;同一支股票的轉讓所得,按當月取得的累計發生額填寫。
  2.納稅人的自行申報清算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納稅人應自證券機構代扣并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到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請,辦理清算申報事宜。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未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的,期限屆滿后稅務機關不再辦理。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應按照收入與成本相匹配的原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即,限售股轉讓收入必須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計算,限售股原值按照實際成本計算;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實際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納稅人辦理清算時,按照當月取得的全部轉讓所得,填報《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見附件2),并出示個人有效身份證照原件,附送加蓋開戶證券機構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相關完整真實的財產原值憑證、繳納稅款憑證(《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或《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以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應包括:限售股每筆成交日期、成交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成交金額、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其他費等信息。
  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或者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的,代理人在申報時,除提供上述資料外,還應出示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并附送納稅人委托代理申報的授權書。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審核確認后,按照上述原則重新計算應納稅額,并辦理退(補)稅手續。重新計算的應納稅額,低于預扣預繳的部分,稅務機關應予以退還;高于預扣預繳的部分,納稅人應補繳稅款。
  (二)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售股,納稅人在轉讓時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采取證券機構直接代扣代繳的方式征收。
  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證券機構按照限售股的實際轉讓收入,減去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轉讓時發生的合理稅費后的余額,計算并直接扣繳個人所得稅。
  證券機構應將每月所扣個人所得稅款,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及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各項準備工作
  (一)盡快完成申報表的印制及發放工作。各級稅務機關應抓緊印制、發放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各類申報表。與此同時,可將各類申報表的電子版先行掛在本地稅務網站的醒目位置,方便納稅人及時下載填報。
  (二)嚴格審核申報資料。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審核:一是審核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各類申報表內容填寫是否完整,表間邏輯關系是否正確。二是審核附送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納稅人清算時未提供加蓋開戶證券機構印章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的,或者代理人未提交納稅人委托代理申報授權書的,應要求其補齊后再予辦理。三是審核附送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憑證所載數額、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與申報表對應欄次所填數據是否匹配,相關憑證及資料是否與財產原值直接相關。四是審核納稅人報送的《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所填數據與證券機構報送的《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中該納稅人的扣繳信息、繳納稅款憑證所載金額是否一致。
  (三)盡快完善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所涉及的相關應用軟件。各地可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對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多樣化電子申報,滿足納稅人的申報需求,加強稅務機關后續工作的電子化管理。
  (四)建立完整、準確的臺賬。要按納稅人建立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臺賬,臺賬內容應包括限售股個人持有者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有效身份證照號碼、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有效聯系電話、開戶證券機構名稱及地址)、證券賬戶號、限售股股票名稱及代碼、限售股持有股數、解禁時間、轉讓時間、轉讓股數、轉讓價格、轉讓金額、對應股票原值、合理稅費等。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開發應用軟件,建立電子臺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確保征管工作順利開展
  各級稅務機關要提高對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高度重視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這項工作做為調節收入分配、加強稅收征管和優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扎實有序地推進。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加強對政策的理解和學習、宣傳和輔導,及早制訂工作計劃,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個人轉讓限售股征稅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
  (二)廣泛宣傳、重點輔導,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對個人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操作復雜。各級稅務機關要在配合總局宣傳和加強內部學習培訓的基礎上,切實做好本地的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工作。一方面,要廣泛宣傳政策意義、內容、征稅范圍等,取得社會各界和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特別加強對個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轉讓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宣傳。另一方面,要優化各項納稅服務措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納稅輔導。加強對轄區內的證券公司、限售股個人股東、新上市公司的個人股東,特別是轉讓限售股個人的納稅輔導,要充分利用辦稅服務廳、稅務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手機短信等渠道,重點宣講征稅范圍、計稅方法、納稅期限、申報流程、提交資料、繳納稅款憑證取得方式、征管辦法,以及相關法律責任等。幫助納稅人理解政策要義,熟知辦稅流程,促進其自覺遵從、按期依法申報納稅,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總結經驗、完善措施,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饋機制
  各級稅務機關要在對限售股轉讓所得征稅過程中逐步積累經驗,完善相關征管和服務措施,并將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反饋,為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和征管辦法提供依據。
  (四)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與財政、證監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政策的貫徹落實、宣傳解釋和納稅輔導工作,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要幫助證券機構正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協助證券機構盡快建立起信息交換機制,充分利用登記結算公司和證券公司傳遞的信息強化管理,確保對個人轉讓限售股所得征稅工作的有序開展。
  (五)明確責任、嚴格紀律,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征管工作,涉及納稅人的切身利益和個人隱私,各級稅務機關應按照稅收征管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涉稅保密信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93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申報資料要專人負責、專人保管、嚴格使用。稅務機關在征稅過程中獲取的個人限售股相關信息,不得用于稅收以外的其他用途。對未按規定為納稅人保密的,要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
  附件:1.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2.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扣繳義務人公司(營業部)該股填寫本批次轉讓具體有兩種不同情況:限售股轉讓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扣繳義務人編碼                                                
 
稅款所屬期:       日至                             填表日期: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扣繳義務人名稱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序號
納稅人
姓名
納稅人有效身份證照
證券
賬戶號股票代碼
股票
代碼
股票
名稱
每股計稅
價格
(元/股)
轉讓股數(股)
轉讓收入額
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應納稅
所得額
稅率
扣繳
稅額
證照類型身份證照號碼
證照號碼
小計原值
原值合理
稅費
合理
稅費小計
合理稅費=×
=+
=+
=-
=×
1
 
 
 
 
 
 
 
 
 
 
 
 
 
 
 
2
 
 
 
 
 
 
 
 
 
 
 
 
 
 
 
3
 
 
 
 
 
 
 
 
 
 
 
 
 
 
 
4
 
 
 
 
 
 
 
 
 
 
 
 
 
 
 
5
 
 
 
 
 
 
 
 
 
 
 
 
 
 
 
6
 
 
 
 
 
 
 
 
 
 
 
 
 
 
 
76
 
 
 
 
 
 
 
 
 
 
 
 
 
 
 
87
 
 
 
 
 
 
 
 
 
 
 
 
 
 
 
98
 
 
 
 
 
 
 
 
 
 
 
 
 
 
 
109
 
 
 
 
 
 
 
 
 
 
 
 
 
 
 
1110
 
 
 
 
 
 
 
 
 
 
 
 
 
 
 
1211
 
 
 
 
 
 
 
 
 
 
 
 
 
 
 
1312
 
 
 
 
 
 
 
 
 
 
 
 
 
 
 
1413
 
 
 
 
 
 
 
 
 
 
 
 
 
 
 
15
 
 
 
 
 
 
 
 
 
 
 
 
 
 
 
16
 
 
 
 
 
 
 
 
 
 
 
 
 
 
 
合  計
 
 
 
扣繳義務人
聲明
我聲明,此扣繳申報表及所附資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填報的,我確保它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扣繳義務人(蓋章)
 
 
會計主管簽字: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專用章
 
受理人:
受理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監制

填表須知
 
一、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直接代扣代繳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申報,本表按月填寫
二、證券機構應在扣繳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次月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出申請,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期。
三、填寫本表應當使用中文。
四、本表各欄的填寫說明如下:
(一)扣繳義務人編碼:填寫扣繳稅款的證券機構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二)填表日期:填寫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申報的實際日期。
(三)稅款所屬期:填寫證券機構實際扣繳稅款的年度月份和日期
(四)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扣繳稅款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證券機構的全稱。
(五)納稅人身份證照類型及號碼:填寫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等)的類型及號碼。
(六)證券賬戶號:填寫納稅人證券賬戶卡上的證券賬戶號。轉讓的限售股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填寫證券賬戶卡(上海)上的證券賬戶號;轉讓的限售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填寫證券賬戶卡(深圳)上的證券賬戶號。
)股票代碼及名稱:填寫所轉讓的限售股股票的股票代碼和證券名稱。納稅人轉讓不同限售股的,分行填寫。
)每股計稅價格:區分以下兩種情形填寫
1.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采取預扣預繳方式征收的,股改限售股填寫股改復牌日收盤價;新股限售股填寫該股上市首日的收盤價。
2.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繳方式征收的,填寫納稅人實際轉讓限售股的每股成交價格。以不同價格成交的,分行填寫。
)轉讓股數:填寫前列每股計稅價格所對應的股數。即:
1.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采取預扣預繳方式的,轉讓股數填寫本月該限售股累計轉讓股數。
2.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繳方式的,轉讓股數按照不同轉讓價格,分別填寫按該價格轉讓的股數。
)轉讓收入額:填寫本次限售股轉讓取得的用于計稅的收入額。
限售股轉讓收入額=每股計稅價格×轉讓股數
(十)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填寫取得限售股股票實際付出的成本,以及限售股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的合計。具體有兩種不同情況:
1.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采取預扣預繳稅款的,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轉讓收入額×15%,直接填入小計欄中;
2. 在證券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后,采取直接代扣代繳稅款的,限售股原值為事先植入結算系統的限售股成本原值;合理稅費為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十)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轉讓收入額-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十)扣繳稅額:扣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本表
 
 
 
 
附件2:             日至      股東賬戶托管,本表按月填寫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報表
填表日期:              
稅款所屬期:        日至                           金額單位:元(列至角分)
納稅人
基本
情況
 
證券賬戶號
 
有效身份證照類型
 
有效身份證照號碼
 
 
 
 
 
 
 
 
 
 
 
 
 
 
 
 
 
 
國籍(地區)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銀行名稱
 
有效聯系電話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賬號
 
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
 
開戶證券公司(營業部)
名稱
 
扣繳義務人編碼
 
地址
 
郵編
 
 
限售股轉讓收入及納稅情況
限售股轉讓收入及納稅情況股票代碼
股票名稱
轉讓股數()
實際轉讓收入額
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小計
限售股原值
合理稅費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應納稅額
已扣繳稅額
應退(補)稅額
股票代碼
1
 
股票名稱
2
 
轉讓股數()
3
 
實際轉讓收入額
4
 
限售股原值和
合理稅費小計
5=6+7
 
限售股原值
6
 
合理稅費
7
 
應納稅所得額
8 = 4-5
 
稅率
9
20%
應納稅額
10 = 8×9
 
已扣繳稅額
11
 
應退(補)稅額
12=10-11
 
 
我聲明,此納稅申報表及所附資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填寫、報送的,我確保上述資料是真實的、可靠的、完整的。
                            納稅人(簽字)
                                                                      
代理人(中介機構)簽字或蓋章:
經辦人:
經辦人執業證件號碼:
代理申報日期: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專用章:
 
受理人:
受理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監制
填表須知
 
一、本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文件制定,適用于納稅人取得限售股轉讓所得已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款的清算申報,本表按月填寫。
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清算申請的納稅人,應在證券機構代扣并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本表。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出申請,經當地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期。
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限售股轉讓所得清算申請的納稅人,應區別限售股股票種類,按每一股票填寫本表。即,同一限售股填寫一張表。
四、填寫本表應當使用中文。
五、納稅人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事宜時,除填報本表外,還應出示納稅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原件,并附送以下資料:
1、加蓋開戶證券機構印章的限售股交易明細記錄;
2、相關完整真實的財產原值憑證;
3、繳納稅款憑證(《稅務代保管資金專用收據》或《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
4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或他人代理申報的,除提供上述資料外,代理人還應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并附送納稅人委托理申報的授權書
六、本表各欄的填寫說明如下:
(一)填表日期:填寫納稅人辦理清算申報的實際日期。
(二)稅款所屬期:填寫納稅人實際取得所得的年度、月份和日期。
(三)納稅人基本情況的填寫:
1.證券賬戶號:填寫納稅人證券賬戶卡上的證券賬戶號。轉讓的限售股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的,填寫證券賬戶卡(上海)上的證券賬戶號轉讓的限售股是在深圳交易所上市的,填寫證券賬戶卡(深圳)上的證券賬戶號。
2.有效身份證照類型:填寫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等)名稱。
3.有效身份證照號碼:填寫納稅人有效身份證照上的號碼。
4.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填寫納稅人本人開戶銀行的全稱及賬號。
注:該銀行賬戶用于辦理納稅人扣繳個人所得稅款的退還。即,納稅人多扣繳的稅款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直接退還至該銀行賬戶中因此,納稅人要特別注意本行填寫的準確性。
5. 中國境內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填寫納稅人住址或有效聯系地址及郵編。
6.開戶證券公司(營業部):填寫納稅人開立證券交易賬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的相關信息。
(1)名稱:填寫納稅人開立證券賬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全稱。
(2)扣繳義務人編碼:填寫納稅人開立證券賬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的稅務登記證號碼。
(3)地址及郵編:填寫納稅人開立證券賬戶的證券公司(營業部)的地址及郵編。
(四)限售股轉讓收入及納稅情況的填寫:
1.股票代碼:填寫限售股股票代碼。
2.股票名稱:填寫限售股股票的證券名稱。
3.轉讓股數(股):填寫本月轉讓限售股的股數。
4.實際轉讓收入額:填寫轉讓限售股取得的實際收入額。以證券機構提供的加蓋印章的當月限售股交易記錄匯總為準。
5.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
(1)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小計,填寫納稅人轉讓限售股的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的合計。
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實際轉讓收入的15%計算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后,填入該欄。
(2)限售股原值,填寫取得限售股股票實際付出的成本,并附相關完整、真實的原值憑證。
(3)合理稅費,填寫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7.應納稅所得額:填寫轉讓限售股實際轉讓收入額減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
8.已扣繳稅額:填寫證券機構已預扣預繳的稅款。
9.應退(補)稅額:應退(補)稅額=應納稅額-已扣繳稅額。負數為應退稅額;正數為應補稅額。
七、聲明:填寫納稅人本人的姓名。如納稅人不在時,可填寫代理申報人的姓名。
八、代理人(中介機構)簽字或蓋章:填納稅人委托代理申報的中介機構的印章或者代理人個人的簽名或印章。
九、經辦人:填寫代理申報人的姓名。
十、本表為A4式。一式兩份,納稅人留存一份,稅務機關留存一份。
 

上一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繳有關問題的通知
下一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友情鏈接
未經書面許可,嚴禁復制、轉載本站任何內容或建立鏡像
版權所有 撫順順陽財稅咨詢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0 www.LnC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郵箱:1316994765@qq.com  http://www.zlshipping.com  公安機關備案號:21040202000186   備案號:遼ICP備10207793號-1 技術支持:沈陽同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