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給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頒布時間:2012/11/19 20:38:31
如何給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
問:我公司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現向客戶銷售了一批貨物,對方要求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問,如果對方單位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我公司還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條規定,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因此,只要該筆貨物銷售交易不屬于以上情形,就可以給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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