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12]68號),繳納和扣繳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按以下規定,如實填寫《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表》(附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信息登記(以下簡稱繳費登記)。
一、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的同時,辦理繳費登記。
二、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經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但未辦理繳費登記的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在本公告發布后,首次申報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前,補辦繳費登記。
三、不經常發生文化事業建設費應費行為或按規定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的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在首次應費行為發生后,辦理繳費登記。
四、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表》及填表說明.doc
國家稅務總局
2012年12月4日
附件
文化事業建設費登記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繳納(扣繳)
義務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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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扣繳)義務人識別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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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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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件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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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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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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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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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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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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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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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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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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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注冊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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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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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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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資比例 |
% |
無隸屬關系投資比例 |
% |
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扣繳)義務人: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
繳納義務人 □是 □否 |
扣繳義務人 □是 □否 |
對應稅目:□廣告業 是否允許差額扣除 □是 □否
□娛樂業 是否允許差額扣除 □是 □否 |
繳納期限: |
申報期限: |
征收率: |
經辦人: 負責人: 稅務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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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一、本表適用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負有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義務和扣繳義務的繳納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向稅務機關辦理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信息登記時使用。
二、表中有關欄目填寫說明:
(一)“繳納(扣繳)義務人名稱”:填寫繳納(扣繳)義務人名稱全稱,即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上注明的名稱。
(二)“繳納(扣繳)義務人識別號”:填寫稅務機關為繳納(扣繳)義務人確定的號碼,即稅務登記證號碼或扣繳稅款登記證件號碼。
(三)“身份證件名稱”:一般填寫“居民身份證”,如無身份證,則填寫“軍官證”、“士兵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
(四)“登記注冊類型”、“注冊地址”: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或扣繳稅款登記時填報的“登記注冊類型”、“注冊地址”。
(五)“隸屬關系”:若繳納義務人隸屬關系確定和清晰,則填寫本欄。繳納義務人為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則本欄填寫“中央”,“中央投資比例”欄填寫100%;繳納義務人為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則本欄填寫“地方”,“地方投資比例”欄填寫100%;繳納義務人為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其它等,則本欄填寫“無隸屬關系”,“無隸屬關系投資比例”欄填寫100%。
(六)“中央投資比例”、“地方投資比例”、“無隸屬關系投資比例”:若繳納義務人由多種投資主體共同投資組成,無確定和清晰的隸屬關系,則不填寫“隸屬關系”欄,分別填寫各投資主體在繳納義務人中的投資比例。其中,“中央投資比例”填寫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在繳納義務人中投資比例;“地方投資比例”填寫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在繳納義務人中投資比例;“無隸屬關系投資比例”填寫無隸屬關系主體(集體企業、私營企業、外商、其它等)在繳納義務人中投資比例。
(七)稅務機關填寫信息,按有關稅費政策進行判定后填寫。
(八)若僅具有扣繳義務人身份,則不填寫隸屬關系、各投資主體投資比例。
三、使用碳素或藍墨水的鋼筆填寫本表。
四、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受理后留存一份,退繳納義務人或扣繳義務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