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的解讀
頒布時間:2013/9/21 9:54:33
關于《發布〈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跨境應稅服務增值稅免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的解讀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財稅[2013]37號附件4《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明確了應稅服務適用免稅政策的范圍。為便于納稅人理解和基層操作,有必要進一步細化免稅服務的具體范圍,以及相關稅收管理事項。在反復討論研究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們制定并出臺了《辦法》。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一)進一步細化了政策。按照財稅[2013]37號附件4《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確定的原則,《辦法》對各項免稅服務的范圍作了細化,并對個別在判定時可能引起爭議的情況,作了進一步明確。
(二)明確了稅收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關于轉變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有關要求,為優化納稅服務、減輕基層稅務部門負擔,《辦法》中明確了納稅人申請跨境服務免稅采取備案制的方式進行。同時,為加強稅收管理和防范涉稅風險,《辦法》要求納稅人辦理備案時須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財務核算時必須單獨核算免稅跨境服務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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